广告资质
广告资质总则
第一条 广告主在WEIQ平台提交广告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及《微博社区公约》、《微博商业行业规范办法》规定。
第二条 广告主在WEIQ平台提交的广告必须遵WEIQ平台有关规定。
第三条 广告主应该保证提交到WEIQ平台的广告真实可靠,不得有误导用户的嫌疑。
第四条 本条例所指的广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:图片,文字链,flash,视频等。
第五条 若任务涉违反平台审核规范的内容,需要紧急停止任务,WEIQ平台会自动终止任务执行。
第六条 平台有权随时变更本规范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。并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用的服务使用规范进行单方认定,并据此处理。
资质要求
注:广告主应提交全部资质,资质均应提交原件或经广告主加盖公章确认的复印件。
一、第一类广告主,即新浪微博蓝V认证用户,广告主需要提供如下证件《营业执照》。
二、第二类广告主,即新浪微博普通用户(除蓝V外所有博主),广告主需要提供《营业执照》或同等资质(如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》、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》。如代理、经销、分销等的商品或服务相关广告的广告主,需要提供如下证件,如果涉及商标、专利,需要补充提供《商标注册证》或《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》。《ICP 证》或 ICP 备案号码信息
三、第三类广告主,投放的是下表中所示行业的广告,则广告主应按照下表所示资质要求提交相关资质,如涉及授权,需要补充提供相关授权文件。

资质审核要点
1、营业执照
1.1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与公函公章的文字应一致
1.2营业执照正本: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的正本
1.3营业执照副本:有最新的年检记录的营业执照度本
2、认证公函:(允许非彩色公函)
2.1公函应为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进行电子图片
2.2公函上加盖的应为企业的公章,其它印章无效
2.3公函文章上文字应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一致
3、补充材料:(以下资料的注册人需与营业执照/法人/股东发起人保持一致)
3.1自有品牌:商标注册证、软件著作权证等
3.2代理品牌:代理授权书。代理授权合同等
3.3加盟品牌:品牌加盟证
3.4企业网站:网站备案信息(如企业未提供该资料,专员应查询并上传结果)
3.5企业实体店:实体店属于企业的文件证明资料,如:餐饮服务许可证等
4、外文资料:非中文资料应提供原版与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翻译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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